香港律师公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委托的香港律师对其所需要的文件进行核实、核查、证实并送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香港机构(司法部)加盖转递章,用于香港公司在中国内地投资时使用。 一般香港公司与内地进行投资合作、资产置换、发生诉讼时都需要用到律师公证。 由于内地与香港经贸合作的不断深化,内地企业在港注册公司越来越多。同时,香港本地公司到内地设立办事处的约束也在增加。 香港公司在国内办理诉讼案件的频率也随之增加,此时需要使用律师公证,那么如何判断自己的香港公司是否需要办理律师公证? 哪些情况需要做香港律师公证? 1、香港企业在内地设代表处或港资公司时的法定提交文件,也可用于香港公司在内地购置不动产; 2、香港企业在内地进行商业活动或投资,内地的合作伙伴或银行、工商登记机关亦有需要对香港公司有若干的了解,如公司的商业登记记录、董事或股东资料、财务状况等等; 3、海外公司或外国人士如要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公司、购买物业、或需要到政府注册登记的商品时,则需要出具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公证文件; 4、香港企业到内地投资、经商,亦或者是内地客商在香港注册香港公司后,在国内用香港公司投资经营等相关事宜时。 香港公司需要公证哪些内容? 1、根据公司的不同目的,公证有不同类型,如资信证明、公司主体证明、董事会决议公证等。 需要公证哪些资料: 香港公司的注册证书CI 香港公司的商业登记证BR 香港公司的法团成立表格NNC1 2、一般香港公司在内地投资,需要证明主要资质,香港公司由律师对全套注册文件进行公证。 3、在香港签发的公证文件,如果要在内地使用,必须由中国委托的公证机构签署,否则无效。 国内公证文书具体内容 根据规定,与香港个人/公司有关的下列文书,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后,可在内地得到认可和使用: 1.同内地人士结婚声明书 2.内地亲属来港声明书 3.继承遗产声明书 4.办理结婚声明书 5.回内地收养子女声明 6.出国读书经济担保声明 7.个人委托书 8.赠与书 9.公司委托(授权)书 10.公司注册(登记)证明书 11.公司董事会决议证明书 12.房地产买卖合同 13.房地产抵押合同 14.CEPA「香港服务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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